基督徒日常生活中,常說操練靈,運用靈,活在靈中。我們以為在現實的生活中只有神的靈和我們的靈。殊不知,還有的一個或者說一種靈是存在的,只是我們不太提牠,就是撒但、鬼、邪靈。如果我們對宇宙中神,人,惡者三者的性質,地位和角色,沒有確定的認識,那在有些關鍵時刻,我們不但會受欺,甚至受害。 我們都知道,神是靈。神造人的時候,也為人造了靈。除了是靈的神和有靈的人之外,還有屬於靈的第三者嗎?有的,舊約申命記里提到過:念咒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、獻祭給鬼魔。這段話直接說明除了是靈的撒但之外還有魔鬼、邪靈,聖經中也稱之為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可見是多數,不是單數。 那這些不好的撒但、鬼、邪靈,在人的生活中是存在甚麼樣相對的關係呢?首先我們要知道,在人沒有得救之前是活在這些「惡勢力」之下的,也就是以弗所書中所提到的:而你們原是死在過犯並罪之中,那時,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,隨著這世界的世代,順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…。雖然我們不一定親身經歷過,多多少少也聽過人有形的、無形的受鬼魔,邪靈的攻擊於擾撓。一個得救的人則是凌駕在這些惡者之上的,聖經明言:然而神富於憐憫,因祂愛我們的大愛,竟然在我們因過犯死了的時候,便叫我們一同與基督活過來,(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,)祂又叫我們在基督耶穌裡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諸天界裡。請注意,這裡所說的,我們之所以勝過惡者不是我們有能力,操練自己,壯膽勇敢;我們能勝過是因為我們的地位,這個地位是屬靈的,也是屬天的。再說一次:我們在基督耶穌裡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諸天界裡的事實是地位,不是能力。新約聖經中主曾經斥責風和海,病,污靈、鬼,其實是斥責背後的撒但。今天我們也能斥責這些惡者,不是我們勇敢,不是我們有能力,是因為我們屬天的地位。 有的時候,我們也會間接遇到一些不好的經歷,並不一定是和我們直接相關的,如果我們真理不清楚,加上信心軟弱,被惡者蒙騙,那就需要儆醒。這個時候我們不要胡思亂想,疑神疑鬼的,那就上了大當了。我們沒有必要大聲禱告去壯膽,因為我們得勝的地位是主為我們作成的,不是等我們禱告後,我們就能得勝。我們需要的是用信心去取用基督的得勝所帶給我們得勝的地位。我們也可以禱告說,主我們贊美你這位得勝的基督,我們信,因為我們知道那惡者已經被摔在無底坑里了。這是事實,因為約翰在啓示錄里已經親眼看見。主,贊美你的得勝,我們與主一同得勝。 *新約聖經中主曾經斥責風和海,病,污靈、鬼,其實是斥責背後的撒但。今天我們也能斥責這些惡者,不是我們勇敢,不是我們有能力,是因為我們屬天的地位。 *我們沒有必要大聲禱告去壯膽,因為我們得勝的地位是主為我們作成的,不是等我們禱告後,我們就能得勝。我們需要的是用信心去取用基督的得勝所帶給我們得勝的地位。我們也可以禱告說,主我們贊美你這位得勝的基督,我們信,因為我們知道那惡者已經被摔在無底坑里了。這是事實,因為約翰在啓示錄里已經親眼看見。主,贊美你的得勝,我們與主一同得勝。
一個得救的人『信主以後,見主以前。』的生活,基督徒得救後今生、主觀的生存意義是甚麼?這不是基督教學院派的神學議題,不是公認的教義,主張,理念。這是一個據聖言為基礎的,個人主觀信仰的認知,你可能不察,但是這個認知自存。你也可以稱之為基督徒的今生為何、如何過信仰的生活? 從基本說起:人得救的因由?人得救不是聽福音受感決志,不是遇難蒙救獻餘生,那是人本、微觀角度的觀點。從神本、宏觀看人的得救是神的。 豫定: 按著祂意願所喜悅的,豫定了我們,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歸於祂自己。弗 1:5。這節經文說出兩項事實,一,神是主宰。祂的作為是按祂的意願,不是按第三者的決擇或價值觀,人的得救完全根據神主宰的預定。二,人的蒙救贖不僅是為了得永生,免沈淪,而是完成神造人的初旨:要人歸於祂自己。 揀選: 就如祂在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愛裏,在祂面前,成為聖別、沒有瑕疵;弗 1:4 任何一個蒙恩的人都是在神的主宰之下所豫定,揀選的。 聖別: 就如祂在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愛裡,在祂面前,成為聖別、沒有瑕疵;弗1:4 這節經文一語道破,神人之間時空里動態的關係。一個罪人得救是為了歸祂成為聖。這個成聖像蒙救贖一樣,不是人敬虔、修為的結果,完全是神豫定、揀選的結果,是神的作為。聖別乃是為我們可以屬於祂、歸於祂自己。 救贖: 但因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,就白白的得稱義。羅 3:24 我們在這蒙愛者裏面,藉著祂的血,照著神恩典的豐富,得蒙救贖,就是過犯得以赦免。弗 1:7 按聖經啓示,罪的工價乃是死。也就是說,在公義的、是生命的神面前,有罪的人無法與是義的神共存的。所以罪帶來的結果就是犯罪之人生命的結束,就是死亡。這個死亡在時間中所表顯的,還只是與神交通和共處之路被斷絕了;進入永遠之後就是永遠的死亡。但是,神的定旨是要與人共存。所以才有救贖這件事的預備和成就。預備是前面所述的豫定,揀選,聖別;成就的第一步是救贖。這個救贖乃是借著不知罪的神的兒子,以祂無罪的血為信祂的人付了罪的工價,滿足神公義的要求,一次永遠的成功救贖。 得救: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,既已和好,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了。羅 5:10 就是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,心裏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,就必得救;羅 10:9 後嗣: 然而我說,後嗣幾時還是孩童,他雖是全業的主人,卻與奴僕毫無分別,加 4:1 這樣,你不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也就藉著神為後嗣。加 4:7 據此,一個得救的人,除了在地位上的得救,還有生命長大成熟的過程,必須在得救後完成。一般約定成俗的說法:一個人得救了,在教會作好基督徒,在社會作好公民,如此行就是榮神益人的好榜樣。不然,這裡的成後嗣是指每一個人,因為兒子的名份是每一個人的,承受基業也是每一個人的命定。這條生命長大成熟的路上有… 更新:變化: 不要模仿這世代,反要借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驗證何為神那美好、可喜悅、並純全的旨意。 羅 12:2 所以我們不喪膽反而我們外面的人雖然在毀壞,我們裡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. 林後4:16 是的,蒙恩得救後,一個重生的人還要有被更新,變化,模成,得榮這幾個步驟。這幾個步驟不是要求一個重生的人,追求成為一個出色的,超級愛主的基督徒;而是每一個重生得成為神兒女的人,必經的生命成熟之路。更新和變化在聖言中明言啓示指向人的心思(人魂生命中的一大部分。)這也說出人的靈不僅得重生,得救後,魂也要被更新、變化,以完成神完整救恩的目的。在魂更新,得變化之後還有一步聖經上稱為模成的步驟, 模成:因為神所豫知的人,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象,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 羅 8:29 使我認識基督、並祂復活的大能、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,模成祂的死,腓 3:10這裡模成的啓示有兩個面向,一是模成神兒子的形象,一是模成祂的死。神造人的時候說: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,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。形象指神的所是,也就是神聖屬性內在的素質;樣式指祂實際的彰顯。神在創1:26的心意到了羅 8:29才顯明,祂當初創造的心意,乃是要我們這些作眾子的模成像神聖三一的第二者、子神基督,作我們的長兄(長子)時才得完成。在腓 3:10祂啓示這條模成的路乃是借著認識基督、並祂復活的大能、同祂受苦的交通、模成祂的死。這裡絕不是指外面的苦難,乃是指基督救贖的死,並復活的大能。這個基督完成父神旨意的工作,要主觀的成就在我們的身上。 得榮: 祂所豫定的人,又召他們來; 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; 所稱為義的人,又叫他們得榮耀。 羅 8:30 且要在那些蒙憐憫,早豫備得榮耀的器皿上,彰顯祂榮耀的豐富; 羅 9:23 當祂照祂旨意在我們身上完成祂定旨的時候,就是我們借著,更新、變化、模成後的結果:得榮耀。這裡的榮耀絕對不是人的榮耀,整本聖經對榮耀唯一實際的定義乃是神在受造的時空中得彰顯。獻會幕的時候,雲彩遮蓋會幕,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;獻殿的時候,摩西不能進會幕…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。祭司不能站立供職,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。當永遠、無限、創造的神藉著受造得彰顯的時候,才是祂心滿意足的時候。因為祂的自己得著受造作憑借在地上彰顯出來。這是我們得救後,見主前必經的、唯一的道路。我們的生命長大成熟事小,祂的旨意得完成事大。
基督的成肉體之後,創造的神又成就了一件很大的事,就是讓基督活出當初神對受造的人所預定的樣式:也就是要受造的人按著祂的形像,照著祂的樣式過生活。這個我們統稱為基督人性的生活,實際上就是神性的一部份。因為人性雖然是受造的,但是這個受造的人性是有來源,有樣版的,這個樣版乃是神性情中的一部份。這也正是子在地上說:我在父裡面的根據。
但是這件事:“基督活出祂人性的美德”還帶著更深一層的意涵。神在創造中向受造的人所設立的定旨被破壞之後,這是神這部份的旨意第一次得著成就。人子基督在地上的行止,不僅僅讓人看見祂完全的神性以及祂完美的人性,其更重要的意義在:神創造之初的定旨,經過了仇敵千百次的破壞,終於在一個穿著受造的、人性體殼的人子身上成就了。
今天我們的身上也背負著同樣的責任,我們要在祂完整救恩中,生機的拯救裡,讓祂把祂最初的預定:在我們這些曾經墮落過的人身上,照著祂的形像與樣式,活出祂的預定來。這個活出,不僅僅是屬靈的,也是屬魂的,甚至於有一天連我們的賤體也要得著榮形。
我們的靈需重生,祂已作成,我們只負責“信”就得著。我們的魂要得救,需要我們意志的願意與選擇,心思的更新和變化,情感因為心思對祂透徹的認識,而自然地向祂發生無比的愛慕與戀情。這個魂救恩的結果是看得見的,是世人、天使、萬邦都看得見,能見證的。說得直白一點,魂的救恩會顯在你我的一言一行、一舉一止、談吐為人、穿衣吃飯上。
我們作人要像人,要像神當初所設計的人;我們作人要像神,因為這就是神當初的設計。這才是我們為人生活的定義。
個人生機的拯救必需完成 神完整的救恩第一部分是法理的救贖,第二部分是生機的拯救。 法理的救贖始於神聖三一的第二者,神子,基督的成肉體,完成於祂的死與復活,成功了救贖;在這個復活里神永遠中的獨生子,被生為神的長子;在同一個出生中,許多蒙恩的人被生為神的眾子(團體)。這個救贖不僅重新打開了神人交通的路徑,並且一次永遠的解決了罪、死、撒但。生機的拯救是一個個人的、主觀的過程,始於基督的復活,成靈,人得重生,完成於宇宙中的神人聯調與合併,進入國度後的新耶路撒冷。 神完整救恩與我等蒙恩罪人相關的,啓始於創世之前的預定和揀選,經過兩千年前神子基督代死與復活所成功 的救贖,繼續於那靈在每一個得贖之人的心思、亦即裡面的人里,也就是保羅所稱心思的靈里, 主觀的、個人的被更新並變化,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(羅 12:2 ,弗 4:23,西 3:10, 林後 3:18),又豫定我們這些神所豫知的人,模成祂兒子的形象,更使我們認識基督、並祂復活的大能、 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,模成祂的死(羅 8:29,腓3:10)。 一個得蒙救贖的人在見主之前,沒有主觀的經歷更新,變化,模成這些生機拯救的步驟,他就只得著法理的救贖(任何人只要心裡相信,口裡承認就是個永遠得救的人,)而沒有生機拯救的結果。 換句話說,神人聯調,與合併(不是宗教教義,也不是屬靈的理念,絕絕對對是神的定旨,)這個定旨在這人身上並沒有完全成就。 神完整救恩在個人身上的完成是必需的,蒙召的雖多, 在進永遠之前,千年國中被選上的是少數(太22:14。 )你願意只作一個蒙召的人呢? 還是願意讓祂生機的拯救成就在你的身上,成為被選上得賞的少數呢? 我們的主所要的是你的所是,你的所是是祂的所作;不是你的所作。 你的所是是主藉著生機的拯救主觀成就在你身上的。不是不要服事,不是不要事奉,不是不要移民,不是不要開展;外在的,看得見的都應該作,都應該有。但是外在的,看得見的都是主借著你作的, 不是你作的,是主作的。而每一個人同時也是祂所作的對象,祂所作的結果要成為你的所是,這是祂的定旨。我們誤以為我們為主作的要建造成祂的身體,會帶進祂的再來,那誤會就大了。照著希伯來書所說,進入幔內的事奉是看不見的,幔內的事奉是沒有工可作的。因為幔內只有祂,沒有祭牲,沒有洗濯,不用點燈台 ,不用陳設餅,連香都不用燒,只有祂親自完全的同在。這裡沒有絲毫隱藏的奧秘,完全用簡單的預表明白的陳述。祂說過:造物之工,從創世以來已經完成了。 又說,到第七日,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。 這是為甚麼干犯安息日是這麼嚴重的「罪」,千萬不要無知的、輕率的說那是猶太教,舊約已經過去,今天是新約的時代。希伯來是新約。一切的事奉,包括舊約的,物質的,外在的,至終都是為求祂的同在,幔內已經有祂的同在,也只有祂的同在。你還要努力回到外院子殺祭牲,燒祭壇的柴火,然後進一步進入聖所點燈,供餅,燒香嗎? 這也是94-97這分話語職事圍繞著「神聖奧秘的範圍」打基礎的原因。這一切都終於借著基督豐滿職事完成在靈的範圍里了;難的是所有的真理(實際)都必須先在字句里,在悟性里認知,然後在祂的憐憫下光照到我們裡面的人,從外至內,從心思到靈來認識(成事實)。我們很難不去分新、舊,不去分靈與肉體。沒有想到的是,靈的肉的,新的舊的都在基督的復活里成為一了。舊約中所有的事奉,不再只是屬靈的預表,因為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,和稱為未受割禮禮的;所有應許諸約上的人和局外人,這兩下在基督耶穌里都被作成一個了。 多說一句,亞伯拉罕還叫亞伯蘭的時候,耶和華神祝福他說:地上萬族都必因你得福。你會想得到一直到了加拉太三章,「為叫亞伯拉罕的福,在基督耶穌裡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借著信,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。」這位奇妙的神,(記性真的很好),並沒有忘記當初給有信心,不認識靈的亞伯蘭的應許,並且解開地上萬族(我們這些外邦人)要因他的信心所得之福,更解明要借著信(亞伯拉罕是我們信心之父)得所應許的那靈。 這個福就是那靈,說出這位智慧的神偉大的智慧,祂從物質的舊造開始,完成於靈的新造。更無法言喻的奇妙在新造、舊造的首生者都是基督(西1:15、18),新舊造都是祂所造。受造萬物除了贊美,還是贊美,因為父使祂又在萬有中居首位了。
惡者與神不能共存,就像死亡與生命、黑暗與光、善惡知識與生命無法共存一樣。用善惡知識包裝死亡(撒但自己)是惡者最大、最狡猾的詭計。千年以來這個詭計屢試不爽……今日仍然……太多次、眼見的、無傷大雅的、你我身邊的善惡知識,其禍心是死亡、是惡者自己。
善惡知識無法與生命相抗衡,牠包藏的死亡能攔阻生命,並取代了生命億萬次。除了二千年前那天的早上,有一位稱為人子的,一次永遠地結束了死亡、惡者,與屬牠的一切。
女人的後裔... 女人的後裔...,創3:15 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... . 太16:18 有很多讀聖經的人對豫言很有興趣,也有很多人喜歡研究末世的跡象。 二千年來專注豫言和末世論並沒有帶進太多為主所用,讓見證得彰顯的人。 豫言學是神學、聖經學領域中的一支,經統計整本聖經有1817則豫言。 許多已經應驗,許多正在應驗中,還有的我們信即將應驗,有很多人喜歡用豫言的應驗來強力證明聖經是真的;這個作法並沒有多大的益處,因為信和外在的證明並沒有相關性。 嚴格來說,整本聖經只有兩個豫言,一是創3:15豫言女人的後裔,基督要來,一是太16:18當父神向受造的人啓示出,祂的獨生愛子是基督的時候,這位 基督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親自豫言祂的身體、教會將會被祂自己建造起來。 這兩件事也正是整個神人歷史的中心人物:基督與召會。 再說得更具體一點,這兩個豫言是同一個豫言、神心中定旨完成的兩個階段。 前段:神成為人; 創造者、神聖三一的第二者、子神、基督要成為人,完成父的定旨。 後段:人成為神;受造的人,經豫定、揀選、救贖... 將被基督自己建造成為祂的身體,基督是頭,是元首,召會是身體,作祂的配偶。 基督與召會要成為一個合併的人位(約十七章的禱告)。 這段話不是寫給沒有聽過的弟兄姊妹讀的,這段話是寫給曾經聽過並接受的弟兄姊妹們讀的。 我們今天在地上如果聽過,也確信這個唯一豫言的實際,我們就沒有資格讓任何其他很合真理的、很屬靈的、很讓人受感的次要聖言,作我們唯一的命定。 我們今生在世只有一個命定就是讓基督把祂自己的身體建造起來。 不是聽道、受感、愛主、奉獻為祂作工的你我。 別忘了那座有根基的城,其設計者並建築者乃是祂。 建造的是祂,不是你我,你我所要作的是讓祂作,讓祂作在你我的身上。 外院的、聖所的都要有、也都該有,只是幔內的是祂所應許的,因為那進入祂安息的,也歇了自己的工,正如神歇了自己的工一樣(來四)。 祂當日所作成的一切,都要在靈中成為實際,如果我們讓祂……
神作工,總是先作在少數的人身上。再由這些少數人作到多數人的身上。神要救以色列人,必須先救摩西出埃及,然後才能救以色列人出埃及。神先對付大衛,得著大衛,然後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,使以色列人成為國度。屬靈的目的,需要屬靈的手段來成功。神對付摩西、大衛,都是對付他們到一個地步,使他們完全不用肉體來成全神的旨意,不用肉體來幫神的忙。 神先得著十二個人,一百二十個人,教會才能得著成立。神叫少數人負多數人當負而不負的責任。得勝者的原則,就是神先呼召少數人付代價,以祝福多數人。神先叫一班少數的人站在死的地位上,好叫多數的人得生命。神將十字架種在他們心裡,叫他們在家庭中、環境里,接受十字架的原則,他們才能把生命傳輸給別人。神需要生命的運河,把生命澆灌給多人。 神把祭司放在死裡,好叫以色列人有一條路,上到生命之地。祭司最先走下水,末後從水里上來。他們是神的得勝者。神今天找一班像當日的祭司的人,叫他們先下水,先進入死地,先受十字架的對付,站在死的地位上,好讓教會有一條得生命的路。神先把我們擺在死裡,好叫別人得生命。神的得勝者,就是神的開路者。
不是祭司能成功什麼,乃是因為他們抬著的是約櫃,站在河底。我們見證的必須是基督,披帶的必須是基督,然後走到水里。祭司的腳站在河底,肩上抬著約櫃。人要站在死地,高舉的只有基督。
河底是死的地位,不是舒適的,不是光榮的,不是安息的。我發脾氣活著,基督在別人身上就不能活出來。我站在河底,別人就能過約但河去得勝。死在我身上發動,生就在別人身上發動。我進入死地來順服神,就有生在別人身上發動,叫他們也順服神。基督的死,使祂的生能發生在我們身上。先有死,後有生,沒有死,就沒有生。 在河底,直等到神的百姓都過了河,才能上來。國度還沒有進來以前,我們不能出死。但終有一天約書亞將吩咐說:「從約但河裡上來」。我們得勝的約書亞,必要叫我們從水里上來。這是在國度起始的時候,是祂的應許,是我們的盼望。 許多人,不是不順服,是不夠順服。不是不出代價,是代價出的不夠。不是不出錢,不出兵,是出的不夠。沒有背過十字架,就不能到客西馬尼。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,就不能說:「願你的旨意成就。」許多人只喜歡亞伯拉罕的蒙召,但是不喜歡摩利亞山上的奉獻。 神的得勝者所作的,就是站在基督死的地位上,好叫別人得生命。聖經的話必須先在我們身上成為實際,然後我們才能傳揚。真理的光必須先在我們身上成為生命,以後才能在別人身上成為光。神先叫祂的得勝者看見一個真理,叫他們證實這個真理,好得著一些人來順服這個真理。真理必須先組織在我們裡面,成為我們的一部分。我們必須先有信心、禱告和奉獻的經歷,以後才能告訴人,什麼是信心、禱告和奉獻。不然,只有名詞,卻沒有實際。神叫我們先經過死,好叫別人得生。需要我們先經過苦,受過痛,才能叫別人得生命。學習神的真理,需要先站在河底。教會所以不能進美地去得勝,就是因為缺少站在約但河底的祭司。先有願意站在約但河底的人,才能有更多願意追求的心。真理如果在我們裡面有實際的組成,才能吸引多人來追求真理。神許多的真理,今天正需要在人裡面有組成。當我們願意讓真理在我們裡面有所組成時,基督的身體就多成就了一點。得勝者從上頭得著生命來供給身體。
1992年勞工節特會,得勝者為題的信息。 一。勝過離棄起初的愛 起初的愛—上好的愛:就是神自己。(離棄起初的愛不是愛主不如當初,離棄這愛就是離棄主的自己,不是重新受感,懊悔再愛主,或更愛主,是承認自己像不貞的妻子離主遠去,羞羞慚慚重新回到自己的丈夫面前。耶和華說,那日你必稱呼我:我的丈夫,不再稱呼我:巴力。何2:16) 二。勝過逼迫、世俗、和屬靈的死。(逼迫、世俗、死亡,逼迫是主為祂的子民預備環境為著能經歷祂的復活,祂的得勝。世俗,凡不屬祂神聖屬性的,不出於祂神聖自己的,包括屬人的善良,道德都是俗的,凡不聖的就是污穢。死亡,像愛一樣,生命就是神自己。真正的死亡就是失去神自己,沒有神的就是污穢的,就是死亡,就是不能進到神前的。) 三。勝過走樣的宗教 1。‘撒但的會堂’—啓二9下: 2。使‘三斗面’發酵的婦人—太十三33。 3。自稱為女申言者的婦人耶洗別,甚至以‘撒但深奧之事’教導並引誘神的子民—啓二 20,24。 4。使淫亂繁增。鼓動拜偶像。建立為宗教的階級制度。 實行尼哥拉黨所作的(就是在宗教階級制度中聖品人所作的)—啓二6。 5。持守巴蘭的教訓;這巴蘭將絆腳石放在神子民面前,使他們接受拜偶像,並犯淫亂—啓 二14。 6。持守尼哥拉黨的教訓,建立階級制度,並實行聖品制度—啓二15。 不看重基督在祂身體里的元首身分—西一18。(啓二、三章在時空里的七個召會中,有三個召會歷史是已經發生過的既成事實,但是其中的行為仍然存留至今。異教、撒但深奧之事、淫亂、偶像、尼哥拉黨…好像是一連串混亂的事跡,其實一切惡者的作為,如出一轍。撒但用盡不同的手段,有高尚的、有低俗的,為的是取代造物者的地位。包括「淫亂」一事,不要以道德的角度觀之,真正的淫亂的定義在羅馬一章:從21節到25節你會以為保羅語無倫次了,他異常智慧、精准、無出其右的介紹這位宇宙獨一的真神後,一個急轉彎說到人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祂,也不感謝祂,反倒在他們的推想上變為虛妄,他們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接著直指偶像,人情慾的污穢,同性戀…保羅絕對不是衛道之士,絕對不是,保羅是認識神與人之間真正關係的人。他不是勇敢、護教,保羅撥開一切蒙騙人的文化,道德,宗教,直言神,人,惡者之間的愛恨情仇。我們唯一要作的是求主給我們得救後最大的憐憫,得著祂以後,還能夠認識祂。認識祂是我的創造者,是我的神,是我的丈夫。) 四。勝過不持守主話的趨勢:(持守主話不是愛讀聖經,主話是成肉體的,神聖三一的第二者,是基督,是一切的實際,唯一的實際(約一)。是我們持守的唯一的主觀內容。) 五。勝過否認主名的潮流:(主的名就是主自己,不是稱號,不是門派,主是召會的元首,是召會的頭,主是身體的元首,是身體的頭,主是我的元首,是我的頭。) 六。勝過在主見證中的不冷不熱—三15~16,十二17下: 1。認識我們屬靈的光景—困苦(因為驕傲和在虛空的事務上的誇口),(在沒有基督作實際上誇口);可憐(因為沒有基督而貧窮、赤身和 瞎眼);貧窮(在經歷基督上,並在神經綸的實際上);瞎眼(在真實屬靈的事上,缺少屬靈的內在眼光);赤身(沒有基督作主觀之義的遮蓋)—三17下。 2。花代價去買—啓三18: a. 火煉的金子, 神聖的成分,使我們真的富足。 b. 白衣,基督從我們活出, 作我們主觀的義。遮蓋我們的赤身。 c. 眼藥,膏抹的靈,醫治我們屬靈的瞎眼。 **(以上共計六項「勝過」的內容,沒有一項是敬虔理念的,也沒有真理定義模糊不清的,每一點,每一個字詞都是直接引自啓示錄二,三章對七個召會的表述。最主要,最重要的是每一點都不是歷史,都是在受造時空中召會的現狀。這個說法沒有爭辯的餘地,因為在每段敘述的結尾都有主直接的,清晰的發出「得勝者」的呼召。多少古聖先賢讀啓示錄,多有豐富的傳輸。李常受對啓示錄的一語綜觀是:啓示錄一至二十章-得勝者,二十一、二十二章-新耶路撒冷,他真的不是故作驚人之語。深思之,不能不說這個看法有其前瞻,宏觀之處,要比末世論高明得多。得勝者在李弟兄的話語職事中出現並不多,一是1992勞工節特會講的得勝者源自啓示錄的六篇信息,也是上文綱要的出處;再就是在基督豐滿職事的第三個時期里特別提及,基督為祂的再來,借著加強祂生機的救恩,產生得勝者。李應該沒有說過:我們都來作得勝者,得勝者一詞出現的主詞總是主,主產生的、主預備的,主作成的,不是你我因為愛主,努力成就的。還有一點,我們相信希伯來十一、二章中的見證人,殉道者都是個人的得勝者。團體的得勝者則是啓示錄十二章中被提的男孩子,是所有個人的得勝者,顯現為團體的得勝者。)
今天
(不必要作什麼。)
不必要為「我們」的開展傳福音,為「我們」的開展作工,為「我們」的開展設立教會。
b. 地方教會之間生命成熟的肢體,為身體實際的見證建造在一起(不是顯明的,是得勝者如城中錫安的實際),如果你認為基督身體的實際是當務之急的話。這是地方教會成為宇宙教會真見證的成功(不是相調大會)。
正本清源:
如果我們「是」藉著話語職事得了特別的呼召,就應該持守,且成為呼召的見證。
如果我們「是」藉著話語職事得了特別的呼召,就該清除我們在途中所累積的、自以為是的傳統;就該承認我們將字句當作實際,自以為已經富足、什麼都不缺的假象;就該回到靈與真實,以弟兄相愛為身體見證唯一的實際上。
向著非拉鐵非,祂是聖別的、真實的,聖別與真實應該是我們自我鑑察的唯一標準。
這裡的聖別應該是超過道德的,是性質的。受造的、俗的,不僅是不聖別的,就是污穢的,是無法存在於祂身體實際裡的。
真實的唯一解釋是基督,不是出於基督的,就不能與祂的身體共存。
人得救後就應該立即奉獻,不認識奉獻的得救是一個不夠完整的福音。 奉獻的根據,乃是我們的父神付出重價買了、贖了我們。我們原來為神所造,是屬神的,但因犯罪墮落,撒但虜掠了我們。我們為罪,為義,被迫否認了神在我們身上主權的地位。神付出最大的代價,祂愛子的寶血,買了我們、贖回我們。我們得救以後,為神所屬的地位,才得以重新恢復。 得救之後沒有奉獻的生活,不站奉獻的地位,實際上是我們繼續篡奪、否認神在我們身上應有的主権。奉獻的意義無他,只是重新恢復,承認神在我們身上的主権。就像作兒子的否認父的名和父的家已久,重新回到家中,口稱阿爸,重新作兒子;也像不貞的妻子否認自己的丈夫,離鄉遠去,羞羞慚慚重回夫家,承認自己作妻子的地位。奉獻不是一個動作,奉獻是站一個地位;奉獻不是受感,認罪不夠愛主、事奉主、為主生活,自奉獻後,好好愛主、為主活,事奉主。奉獻為主活,事奉主的地位是得救的那一刻就應該有的。絕對不是所謂熱心追求,比較屬靈後的現象。 據此,奉獻絕對不是我們犧牲自己,將自己獻給神,而是重新承認我們原來就屬於祂,先被惡者剽竊,後被我們漠視的地位。奉獻不是犧牲、給與,是蒙恩人的地位。 奉獻是祭-是舊約中祭物屬靈的預表 獻祭不是求福保平安,獻祭不是捐獻謝神恩,獻祭是敬拜,獻祭是事奉,獻祭是神因人的墮落而斷絕神與人之間的交通後,開了一條人與神之間的道路。神允許祂子民借著祭物來事奉並敬拜祂,是神從人得著享受的一條憐憫的通道。 燔祭是所有事奉和敬拜的中心。因為基督(真燔祭)這位受造的首生,不是等到二千年前才被殺,祂是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。獻燔祭的時候,獻祭的人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,燔祭便蒙悅納。這不是一個外在的儀式,這位成肉體的子神曾為我們與神重新和好這件事「被殺」。只有在我們與祂聯合的時候,公義的神才可能因祂兒子的血,越過我們的罪,再度與我們和好。 永遠、無限、是靈的神怎麼會要祂的子民獻上有限、有形,物質的馨香呢?當亞伯拉罕把以撒放在燔祭壇的柴上,有兩件事發生。一是父捨愛子,二是子對父絕對的順從。當亞伯拉罕把以撒從燔祭的柴上抱下來,殺了神自己豫備作燔祭的羊羔時(請思想這個畫面,怎能不受感、敬拜?)。這位偉大的、無限的神是喜悅的、是滿足的。因為那天祂已經看到,並嘗到祂獨生的愛子,按祂的計劃代替了我們偉大的救贖。父眼中不是兩角扣在樹叢中的公羊,扣在樹叢中的是祂的獨生愛子,是基督(這是救贖十架代死的真義。) 壇上燔祭所燒成的灰,要拿到營外潔淨之處。燔祭所剩下的只有灰。我們以為獻上自己的上好,為主有用的想法是沒有根據的,祭物留下的只有神所悅納的馨香。祂擁有萬有,祂不需要「我」,祂的工作不需要「我」,祂的見證不需要「我」。只是我們不肯成為馨香,只讓祂享受。我們自以為是的自認為我所獻是祂所缺,自以為我將一切獻給主,為祂所用,事奉祂是我捨棄世界後的第二個春天,我以後只有屬靈的前途,事奉主是我餘生的驕傲和榮耀。殊不知祭物只能成灰,祭物已經成灰,灰是沒有春天,沒有驕傲,沒有榮耀的。灰在世界里當然沒有前途,連屬靈的前途也沒有。祭壇是我們唯一的地位,灰是我們唯一的結局。 祭壇的火不可以熄滅,每天獻,早晚獻,安息日,月朔,節期都要獻,獻是不止息的,我們要一直獻,一直獻。獻祭是我們的生活。灰是我們的地位。我們不能為祂作,只能讓祂作。 聖經用獻與耶和華為怡爽香氣的火祭來形容燔祭,一個蒙憐憫的受造罪人向神獻上的,對祂來說是怡爽的,是馨香。我們還求什麼?我們還可能作什麼能讓這位創造的神覺得怡爽,樂意悅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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